芜县妇字【2010】18号
关于深入推进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镇妇联,开发区妇工委,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妇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市妇联关于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规范巾帼志愿者活动,更好地发挥巾帼志愿者在培育文明风尚、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中的作用,县妇联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妇女群众,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发挥各级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志愿者的作用,使更多的巾帼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二、活动形式
按照“志愿参加,无偿服务,志在奉献,传承美德”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长、短期相结合,自发性和有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其相关知识;
(二)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妇女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
(三)对困难家庭进行爱心帮扶,提供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四)调解家庭、邻里矛盾纠纷,和睦家庭、邻里关系;
(五)对农村妇女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六)开展妇女就业创业指导;
(七)开展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服务;
(八)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九)开展环境保护、灾害救助志愿服务;
(十)开展社区服务、大型社会志愿服务;
(十一)其他公益活动。
四、管理措施
1. 建立组织网络。各镇、各单位要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并可根据服务功能和规模,分设若干个服务小分队,全面构建芜湖县巾帼志愿者服务体系。
2. 规范队伍管理。建立巾帼志愿者登记建档制度,拓宽志愿者招募视野,加大宣传,把更多的女党员、女干部、女知识分子、女私营业主,特别是 “三八红旗手”、“双学双比”女能手等先进个人吸纳和充实到巾帼志愿者队伍中来。申请加入巾帼志愿者队伍的妇女需填写巾帼志愿者报名登记表。请各镇、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将巾帼志愿者名单报县妇联备案。
3. 建立活动制度。各巾帼志愿者服务队,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妇联的重点工作、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基层群众等方面,精心设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做到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活动、有记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单位妇联组织要把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推进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重要载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好方案,完善措施,扎实推进。
2. 加强机制建设。要通过制定制度、建档立卡,健全巾帼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服务等机制,进一步规范志愿者队伍管理,真正使巾帼志愿者队伍活动正常运转、全面发展。
3. 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开展公益宣传活动,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大力宣传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巾帼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努力营造巾帼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巾帼志愿者队伍中来。
附:芜湖县巾帼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芜湖县妇联
2010年7月19日
芜湖县巾帼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志愿者姓名 |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
工作单位 |
|
政治面貌 |
|
家庭住址 |
|
有何专长 |
|
联系方式 |
手机 |
|
电子
邮箱 |
|
宅电 |
|
办公室 |
|
简 历 |
|
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